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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
【公告】103-2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主旨:10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一、【申請時間】:103125()1031222()

 

二、【申請對象】:

()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減免核准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業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皆需要重新申請

1.(因各鄉鎮市公所於每年年初才開始受理低收入戶證明書之申請,故請符合低收入戶條件之學生於年初時儘速前往辦理申請,本組將依新年度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辦理減免作業,請同學先行上網提出申請(印出申請表),待證明核發後連同申請表一併送回生輔組辦理,並請同學注意時效,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上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

 

()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103學年度第2學期減免核准在案名冊)。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1-1007-489.php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裝訂後送生輔組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如逾期辦理者,將完成4小時之愛校服務)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http://web.ndhu.edu.tw/StudentSub/

 

ndhu_logo五、【業務承辦人:姜紫淇小姐,電話:03-8632218傳真03-86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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