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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
【公告】有關「通識教育活動專題(一)(二)課程修課」申請說明

通識教育活動專題(一)、通識教育活動專題(二)非同一般課程,於每學期加退選前將申請資料送至通識教育中心後

,通過者計入此課程修課名單。(以SU方式計分)

課程目標:藉由學生參與專題講座、研討會、藝文活動、社團講座與相關活動,提供學生學習典範、傳承

經驗、並啟發學生思考,期能培養具寬廣視野且兼具科學與人文素養的現代公民。

本學期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加退選結束前截止 (送至通識教育中心)       

*此課程為統一排課,不需於選課期間點選。

可申請對象:凡曾參與講座、研討會、藝文活動、社團活動與相關活動並計入電子學習履歷學習護照之大學部

在學學生。

學分計算方式:通識教育活動專題(一) 需參與講座累績超過54小時(含),取得1學分;通識教育活動專題(二)需參

與講座累積超過108小時(含),取得1學分;例如:王同學曾參與120小時的講座活動,他可同時申請「通識教育

活動專題(一)」、「通識教育活動專題(二)」兩門課程。

申請方式:將 a.本申請單及b.電子履歷學習謢照表c.畢業初審系統中之專業修課名細、通識修課名細表 送至通識

教育中心審查。(電子學習履歷系統:登入電子學習覆歷系統 /學習與成長/點選學習護照/匯出並列印)

審核結果處理方式:審查結果將以電話通知,並匯入當學期選課名單中,代表當學期修課,此課程可跨

(101年度(含)前課規)人文與藝術、社會科學、數理及科技個領域(擇一),同學可依其學分的需求做領域的變動。

102年度(含)後課規之同學可計入必選修核心課程之全人教育類中。

注意事項:

1.本課程需與電子學習履歷平台搭配,故修課前需確認活動是否備有刷卡或紙本簽名計入學習履歷之服務。

2.講座活動修課同學不能列入計算(例如:通識教育專題講座課程修課同學,參與演講時數不能計入)

3.可列入計算之活動:

講座:通識教育專題講座、院士系列專題講座、藝術講座…等。

研討會:系所、共教會所舉辦之各主題研討會。

藝文活動:藝術中心、圖書館…等。

社團活動:歐盟中心、學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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